当一方签订了协议但不履行时,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催告履行:
如果协议还未到履行期限,另一方可以催告对方履行协议。
协商解决:
尝试与对方协商,寻求继续履行协议或达成其他解决方案。
请求赔偿:
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可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法律途径:
如果协商不成,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补救措施:
如果合同中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或规定不明确,受损害方可以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及损失大小,要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或退货等。
违约金:
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数额不合理,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调整。
解除合同:
在特定情况下,如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受损害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