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合同中的违约金计算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违约金数额:
违约金的数额通常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至第五百八十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等相关法律规定,违约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服务期限未满:
如果教师在合同期限内单方解除聘用合同,通常需要按照未履行的服务期限来计算违约金。如果服务期限未满一年,一般按照一年计算违约金。
专项培训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为教师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需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用。
违约金调整:
如果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调整。
其他违约情形:
如果教师违反工作纪律或在年终评比中不达标,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违约金。
请根据具体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考虑以上原则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