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接收函的开具需要包含以下必要的信息和格式:
标题 :通常为“养老保险接收函”。接收方信息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称:
指明接收养老保险关系的社保中心或社会保险所的全称。
账号:提供接收养老保险账户的准确账号。
开户行:指出社保账户的开户银行名称。
转入单位:如果是单位接收,则填写单位的名称并盖章。
转移人员信息
姓名:转移人员(即原参保人员)的姓名。
身份证号码:转移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社保号码:转移人员的社保账号。
转移内容
指出转移人员原系社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员,现在转入单位就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请求办理事项
请求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函后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的转移手续。
时间
函件的开具日期。
单位盖章:
如果是单位开具,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可选):提供单位的联系方式以便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确认。
法律依据(可选):可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作为法律依据。
请注意,以上信息格式和内容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请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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