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原告不出庭,法院通常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视为撤诉处理:
如果原告在收到法院的开庭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将案件视为原告撤诉处理。
提交书面意见:
如果原告确实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法院在审查原告提交的书面意见后,如果认为理由成立,可以依法延期处理案件。
缺席判决:
如果被告提出反诉,即使原告不出庭,法院也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撤诉后,原告在6个月内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
以上规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