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个体工商户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如果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可以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
减免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50%
```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收入减去允许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个体工商户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率表来确定。
示例计算:
假设纳税人张某的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00元,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500元,则可以计算减免税额如下:
```
减免税额 = (100,000 × 10% - 1,500) × 50%
= (10,000 - 1,500) × 50%
= 8,500 × 50%
= 4,250元
```
因此,张某可以享受到的减免税额为4,250元。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提供的参考信息,具体计算时还需参照最新的税法规定和税务机关的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