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证明两个人分居,通常需要提供以下类型的证据:
书面证据
分居协议:双方签订的书面分居协议,明确分居的起始日期、原因及生活安排。
分居通知书:用快件(如EMS)邮寄给另一方,注明“分居文书”并保存邮寄凭证。
租赁合同:一方在外居住所签订的租赁合同。
居住证明:物业或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水电煤气费凭证等。
通信记录
微信、短信、邮件: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及分居事实的记录。
证人证言
邻居、朋友、亲戚:证明双方分居的事实,但需注意证人与双方无利害关系。
其他证据
生活记录:水电费账单、物业管理费收据、购物小票等,证明双方没有共同生活。
子女抚养情况:学校家长会记录、医院治疗记录等,证明双方分别抚养子女。
法院文书:如果有保护令或调解书提及分居事实,也可作为证据。
请注意,收集证据时要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并尽量获取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以增强法律效力。此外,分居满两年并不自动构成离婚,夫妻双方仍需依法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