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对于偷气的处罚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将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将面临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燃气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安装或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等行为,将面临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等破坏燃气设施的行为,将面临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
对于偷气行为,燃气公司应当首先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并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对于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维护燃气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