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遇到报警后警方不予处理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申请复议
如果您收到的公安机关不予立案通知书,可以在七天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同时,您也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您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检察院应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如果公安机关存在玩忽职守或不作为的行为,您可以向其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要求出具不立案通知书
如果您认为警方不立案的决定不合理,可以要求警方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并了解不立案的具体理由。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通过媒体曝光
作为最后的手段,您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如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
请确保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您已经收集了所有相关的证据,并准备好相关材料以便在需要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