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军人退伍费的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年平均值的计算是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退伍费总额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
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个人财产
剩余的退伍费视为个人财产,不进行分配,除非当事人之间有另外的约定。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法院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退伍费的分割达成协议,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婚前与婚后所得
婚前所得的军人转业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婚后所得的军人转业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割。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解释和规定,具体分割时还需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