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报案后感觉警察没有妥善处理,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了解案件进展
尝试与负责案件的警察或警局保持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和未处理的原因。
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如果与负责案件的警察沟通无果,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或纪检部门投诉。
向人民检察院投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投诉,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法律途径救济
如果投诉仍无效果,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例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如果报案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范畴,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如果存在警察的违法或违纪行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进行检举、控告。
请确保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您已经收集了所有相关的证据和信息,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