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劳动合同尚未解除,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协商解除
与用人单位协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通知解除
如果您希望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您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出具解除证明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投诉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配合或出具解除证明,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仲裁
如果投诉无果,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途径
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确保在采取任何行动前,您已经详细了解了所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并考虑了所有可能的后果。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