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景辉教授在法理学领域的讲解受到了许多人的肯定。以下是一些关于他讲课风格的评价:
幽默生动:
陈景辉教授的讲课方式被形容为鞭辟入里且幽默生动,这使得他的课程便于学生理解。
理论清晰:
他的讲解被认为理论清晰,重点突出,对理论来源的讲解也很清楚。
启发思考:
陈景辉教授通过自我设问和追问的方式引导学生思考问题,这种方式对启迪学生深入思考具有积极作用。
学术贡献:
他在“法律人及其伦理”等主题上的探讨,对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伦理有深入的见解,对学术界有一定影响。
学术争议:
尽管陈景辉教授在行政法法典化的问题上有独到的见解,但他的某些观点也受到了批评,例如他认为行政法法典化不可能且不应当获得完备价值,这一观点被认为有逻辑上的瑕疵。
综上所述,陈景辉教授在法理学领域的讲解既有深度又具有教学魅力,对学生的学术成长和思考能力有积极的影响。然而,他的某些学术观点可能存在争议,这需要进一步的学术讨论和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