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屋维修基金用完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们可以共同讨论并决定是否增加维修基金,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如特别收费、贷款等。
续交维修基金: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时,应当及时续交。续交方案可以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由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共同商议制定。
向物业公司或物业服务中心申请:
物业公司或服务中心会协助业主筹集资金并组织维修工作。
向政府部门申请:
业主也可以向当地政府部门申请相关维修资金,需咨询具体申请流程和条件。
使用其他筹集方式:
如发行债券、向金融机构贷款等,但需经过业主大会同意。
加强维修基金管理:
确保维修基金的安全性和合规使用,防止资金流失或被挪用。
请注意,维修基金主要用于小区公共部分及公共设施的维修和改造。业主有义务和责任缴纳维修基金,以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行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