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外地生孩子的报销流程如下:
费用垫付
个人需先行全额垫付相关的产前检查及住院分娩医疗费用。
保存好所有相关的结算单据及证明材料,如收费票据、费用明细等。
单位申报
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回京后,到单位参保区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报销材料
产前检查费用申报材料包括:
《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收费票据
处方底方(可选)
检查和治疗费用明细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已不用提供)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
电子报盘数据等。
生育住院费用申报材料包括:
《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明细表》
《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收费票据
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出院诊断证明(复印件)
《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已不用提供)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
电子报盘数据等。
报销标准
自然分娩:三级医院报销5000元、二级医院4800元、一级医院4750元。
注意事项
报销流程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请以最新政策或单位具体指导为准。
报销款项通常由单位先行垫付后发放给个人,或直接打入个人账户。
报销申请需在婴儿出生后的一定时间内(如18个月内)提交给单位。
请根据最新政策或个人具体情况,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直接联系社保经办机构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