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2016年没有出生证明的情况,上户口通常需要以下步骤和材料:
补办出生证明
如果孩子是在医疗机构出生的,首先应该联系该机构补办出生证明。
如果孩子是在非医疗机构出生的,需要由婴儿父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亲子关系声明、旁证、DNA亲子鉴定书等,由出生地区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签发。
缴纳社会抚养费
如果孩子属于计划外生育,父母可能需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计生办缴纳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然后才能办理上户。
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无法提供出生证明,父母可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医院分娩记录、亲子鉴定报告等,以证实亲子关系。
办理户口登记
父母持补办好的出生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户口登记。
领养情况
如果是领养的孩子,需要确保符合领养条件并办理了相关的领养登记手续,然后携带领养证明和其他材料去派出所上户口。
请注意,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