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澳门的海关规定,旅客携带现金过关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现金限额:
入境时携带的现金总值不得超过12万元澳门币(约合人民币10万元左右)。
申报要求:
如果携带的现金超过12万元,或者携带无记名可转让票据(如旅行支票、支票、汇票等),需要主动向海关人员申报,并填写申报书,选择红色通道通关。
出境规定:
出境时,如果携带的现金超过12万元,同样需要申报。
罚款规定:
如果未按照规定申报,可能会面临罚款,罚款金额在澳门币1000元至500000元之间。
其他限制:
对于携带外币现钞入境,如果金额超过等值5000美元,也需要向海关申报。
请确保遵守上述规定,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