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未按时转正的处理方式如下:
党组织讨论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组织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
组织原因处理
若因组织原因造成预备党员未能按时转正,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党支部未及时讨论转正的,上级党组织应责成其及时讨论。
预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应按期转正,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起算。
党支部已讨论但未及时审批,上级党委应要求复议后办理审批手续。
新转入预备党员处理
对于新转入且超过预备期的预备党员,现单位党组织应向原单位了解情况,并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处理。
若原单位党组织未办理转正手续,现单位可延长预备期或取消资格,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若因工作或学习单位变动,原单位党组织未能及时办理转正手续,现单位应做好接续教育和考察工作,并在符合条件时及时办理转正手续。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应对预备党员进行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履行义务、具备条件的应按期转正;需要继续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但不得超过一年;不履行义务、不具备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转正申请
建议预备党员向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书,由党组织负责办理转正手续。
组织关系转移
办理转正手续后,应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沟通与协调
若沟通不畅,可向更上级党组织反映问题,寻求帮助。
特殊情况
若预备期超过两年,预备党员可向所属党支部了解是否被认定为不具备党员条件。
请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并遵循相关程序进行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