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同城市缴纳社保通常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开具参保凭证
离职后,前往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社保缴费凭证。
办理社保停缴手续
在原单位离职后,由原单位办理减员手续,确保社保关系正常终止。
新就业地参保登记
在新城市找到工作后,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社保关系,并完成社保登记手续。
提出社保转移申请
由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书面申请。
审核与转移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请,符合条件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与原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
办结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手续,并通知参保人员。
缴费年限累计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注意事项
需要了解目标城市的社保政策,确保符合转移要求。
核对个人在不同城市的社保缴费记录,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保留好社保证明材料,以便办理后续手续。
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