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除:
协商解除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法定解除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存在特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例如: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存在特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例如:
用人单位未提供约定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
劳动合同因特定情形无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在濒临破产或生产经营困难,确需裁减人员时,可依法裁员。
约定解除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事先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立时,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但需注意,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避免规避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双方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如提前通知、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