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遇到两个单位都为您缴纳社保的情况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您应该遵循以下步骤处理:
确认情况:
首先确认两家单位是否确实都为您缴纳了社保。您可以通过社保局的记录或直接咨询单位来了解详情。
选择保留:
若您决定保留其中一个单位的社保,您需要与另一家公司协商,并可能需要在原单位办理退保手续。
办理转移:
如果您希望将两个单位的社保合并,您应向社保局申请将两个社保账户转移到同一个账户中。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注意事项:
重复缴纳社保通常意味着您只能享受其中一个单位的社会保险待遇,且重复缴纳的部分在社保合并时可能会被要求退回。
咨询社保局:
在处理过程中,您可能需要咨询当地社保局,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可能遇到的问题。
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最适合您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