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集体户口的落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单位接收证明
需要单位出具可接收户口的证明。
准迁入证明
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准迁入证明。
户口迁移
到原单位户口管理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口。
落户手续
回到现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特殊情况
如果是应届毕业生,需要满足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与当地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引进的社会人才,需要满足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并在天津市缴纳社会保险。
额外条件
在天津市取得住房(包括公产、企业产房屋租赁权)的情况下,户口可以从集体户口迁出到住房所在地。
对于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申请人,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等证明材料。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会随着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