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定义 :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计算公式
从业人员平均工资 =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 计时工资 + 计件工资 + 奖金 + 津贴和补贴 + 加班加点工资 +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算细节
月平均人数 = 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 / 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年平均人数 = 报告年内12个月平均人数之和 / 12 或 报告年内4个季度平均人数之和 / 4
注意事项
工资总额应包括所有形式的劳动报酬,无论是否计入成本,也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实物形式支付。
对于新建立不满整月的单位,在计算报告月的平均人数时,以其建立后各天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期日历日数求得。
其他考虑
工资总额的计算还应考虑职工福利、社会保险、代扣代缴款项等因素,如工会福利费、独生子女费、离职补偿、代扣个人五险一金、代扣个人所得税等。
以上是从业人员工资总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