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通常基于以下几个因素:
缴存账户余额:
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不包括最近一年内一次性补缴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倍数:
目前宁波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通常使用12倍或15倍作为计算基数。
还贷能力系数:
根据借款人的月工资总额和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以月为单位计算。
最高贷款额度:
根据宁波公积金政策,首次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户,首次或第二次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户。
保底贷款额度:
如果计算出的可贷额度不足15万元,则保底贷款额度按15万元/户计算。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
可贷额度 = 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缴存账户余额 × 倍数
```
或者
```
可贷额度 =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 +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还贷能力系数 - 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 × 贷款期限(月)
```
请根据最新的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和个人实际情况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