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户口迁出没有户口本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当事人可以因对方不交出户口本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解决户口迁移问题。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并可能要求对方交出户口本以办理迁出手续。
申请户籍登记机关出具户籍证明
当事人可以向户籍登记机关提供本人身份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等材料,申请出具户籍证明。获得户籍证明后,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申请遗失补办户口本
如果确认户口本已遗失,当事人可以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在补办过程中,户籍部门可能会将户口顺便迁出。
分户或迁转手续
若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以按照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非亲属关系登记
如果男方仍未配合提供户口本,当事人可以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将户口簿登记改为非亲属关系,然后凭此证明办理迁出手续。
建议优先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请户籍登记机关出具户籍证明的方法,因为这些方法在法律上有明确依据,且操作过程相对直接。如果这些方法仍无法解决问题,再考虑申请遗失补办或分户等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