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职业一栏应填写本人当前从事的具体工作。以下是一些填写指南:
具体工作填写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应填写具体职务名称,如“中医师”、“记者”等。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是负责人,应注明具体职务名称,如“局长”、“处长”、“科长”;如果是一般工作人员,可填“科员”、“办事员”等。
商业、服务人员可填“售货员”、“厨师”等。
农林牧副渔劳动者应填“粮农”、“棉农”、“菜农”、“渔民”、“牧民”等。
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可填“钳工”、“汽车司机”等。
个体劳动者可在职业前加“个体”二字,如“个体修理皮鞋”、“个体卖菜”等。
没有固定职业做临时工作的,在职业前加“临时”二字,如“临时瓦工”。
无业人员
无业的人员应填写“无业”。
户口簿的法律依据
户口簿是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等内容的薄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将我国职业分为8个大类、66个中类、413个小类、1838个细类(职业)。
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填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如果您不确定如何填写,可以在登记处咨询并确定清楚后再进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