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军人的身份证丢失,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填写申请表格 :填写《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提交给本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单位申请:
由单位向本人长期固定住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代为申请。
补办流程
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签字确认。
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30个工作日后,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异地补领:
如果军人长期居住、就业或学习在外省市,可以根据当地公安局的规定,在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提交必要的证明证件进行异地补领。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操作应遵循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