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理

楠楠家庭教育 · 2024-12-27 00:30:56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步骤如下: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审核办理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查验证明

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补办手续

对于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会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地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变更登记

持证人婚育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查验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由本人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者以其他形式告知原发证机关。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减少办理过程中的延误。

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向当地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咨询,以获得详细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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