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不签字,通常情况下不会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以下是您可以采取的措施:
事故认定书送达:
交警部门会按照程序进行事故认定,并通过邮寄或其他合法方式将认定书送达给当事人。
书面复核申请:
如果对方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存在异议,他们有权在认定书或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明确载明复核请求、理由以及主要证据,并且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和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赔偿问题:
如果涉及到赔偿问题,双方可以首先尝试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诉讼费用:
诉讼费通常按照标的额分段累计交纳,但在某些情况下,如调解或简易程序,诉讼费可以减半。
请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采取行动,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