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养二级保护动物的判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判罚如下:
一般情况
如果行为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养了二级保护动物,并且没有进行猎捕、杀害、运输、出售等违法行为,那么可能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需要立即将动物交给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处理,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情节严重
如果行为人虽然不知情,但违反了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
如果行为人明知是二级保护动物而进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的,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
如果行为人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而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七条,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建议
及时报告:如果不小心养了二级保护动物,应立即向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和处理。
合法繁育:如果确实需要繁育二级保护动物,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取得合法的人工繁育许可证。
了解法规:平时应多了解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和法规,避免因不知情而触犯法律。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避免因不小心养二级保护动物而带来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