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主要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
计算公式:误工费 = 实际减少的收入 × 误工时间
说明:实际减少的收入需要受害人提供合法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记录等,以证明事故前后的收入情况。
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
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情况:
计算公式:误工费 = 最近三年平均收入 ÷ 365(或 366,如果是闰年)× 误工时间
说明: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收入情况,如银行流水、收入证明等,然后计算出平均日收入或月收入,再乘以误工时间。
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情况:
计算公式:误工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 误工时间
说明: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标准来计算误工费。
误工时间的确定
一般情形:误工时间 = 受害人的住院时间 + 出院后医嘱的全休期间
住院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明》载明的出院时间减去《入院证明》载明的时间。
出院后医嘱的全休期间:根据《出院证明》上载明的要求休养时间。
特殊情形: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建议
提供完整证据:受害人应尽量提供完整的收入证明和误工时间证据,以便法院能够准确计算误工费。
咨询专业律师:在处理交通事故误工费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