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麦子老师 · 2024-12-27 00:50:40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救济:

提出复核申请

当事人应当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复核申请权仅有一次,超过期限的复核申请行政部门将不再受理。

向上级部门申诉

如果复核结果仍然不满意,您可以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申诉,要求重新审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规定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如果上一级交管部门经审查认为原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将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诉讼途径

如果复核和申诉无效,您可以单独就此事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涉及交通肇事罪等刑事案件,也可以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从交通事故认定书所依据的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不公、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等角度提出质疑,达到削弱其证明力的目的。同时,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交相反的证据或理由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最终由法庭结合庭审情况,综合确定是否采信该项证据,且法院有权决定事故的赔偿责任比例等事项。

建议

及时申请复核:当事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以便及时行使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异议权。

准备充分材料:在申请复核时,应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以支持自己的复核请求。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可以考虑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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