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纳税主要遵循中国税法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律师纳税的主要步骤和注意事项:
律师事务所纳税
增值税 :律师事务所收取的委托合同费用需缴纳5%的增值税。附加税费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增值税的7%缴纳(城市7%,县城5%,其他1%)。
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的3%缴纳。
地方教育费:按增值税的1%缴纳。
印花税
房屋租赁合同:租金×1‰。
营业账簿:记载注册资金的营业账簿×0.5‰,其他账簿5元/件。
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5元/件。
其他地方税费:
可能包括水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等。
个人所得税
合伙人律师
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5%到35%。
合伙人律师的年度经营所得计算时,不得扣除工资、薪金等个人费用。
雇员律师
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3%到45%。
提成律师的提成收入可以扣除不超过30%的办案费用后与工资薪金合并计税。
纳税方式
月度预缴:
律师可以选择按月预缴税款。
年度汇算清缴:年度结束后进行汇总,调整扣除费用后计算最终应纳税额。
纳税申报
通过税务局网站或相关银行渠道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注意事项
律师事务所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利润直接穿透到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的所得,包括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需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人律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凭合法有效凭据扣除费用;无法提供凭证的实际费用,经当事人签名确认后按规定扣除。
请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