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超载的扣分标准如下:
客车超载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货车超载
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罚款200元,扣2分。
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未达50%的,罚款500元,扣3分。
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未达100%的,罚款1000元,扣3分。
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罚款2000元,扣3分,并可扣留车辆。
其他规定
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违反载货规定的,可能会被扣分(如6分或12分),并被罚款,甚至吊销驾驶证。
建议: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超载,以确保行车安全,避免被扣分罚款。
对于超载情况,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严重超载可能会面临吊销驾驶证等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