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信的写作格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名称
可以直接写“举报信”。
也可以在检举对象前加上介词结构,如“关于对某某挪用公款的举报”。
受理单位
应单独列一行,顶格书写。
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等。
正文
重点部分,应如实、客观地表述所举报的事实。
包括递送单位名称、序言、主要事实和主要证据。
事实描述应详细,包括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结果等。
证据应清晰,说明来源。
结尾
包括举报单位的名称或个人姓名、举报时间。
如有抄送其他单位,也应注明。
其他注意事项
举报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要夸大或捏造事实。
最好使用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
如有证据,应详细说明证据的来源和如何获得。
实名举报是推荐的做法,以便受理部门联系和调查。
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上述格式和内容,确保检举信的准确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