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州)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如果申请人所在单位为省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人大机关,则直接向省司法厅申请。
审核与上报
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司法厅。
审批
省司法厅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批。
申请公职律师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品行良好。
具有公职人员身份。
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
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
申请过程中需要准备的材料可能包括:
《公职律师执业申请书》。
《公职律师工作证登记表》。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党政机关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或者担任法律顾问的证明。
所在单位出具申请人为公务员身份并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的证明。
有律师执业经历的,原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出具执业纪律证明。
具有执业律师经历或从事法律事务工作1年以上经历证明。
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受刑事处罚证明。
蓝底2寸彩色照片。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