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工伤的赔偿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项目:
医疗费:
包括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当地标准,按日计算,用于补贴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饮食费用。
交通食宿费: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的合理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康复治疗费:
符合工伤保险相关标准的康复治疗费用。
辅助器具费:
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费用。
停工留薪: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社平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社平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社平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致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不同标准的补助金。
伤残津贴: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具体标准依据伤残等级而定。
其他可能的赔偿:
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赔偿金额和条件可能因地区而异,并受当地法律法规的影响。建议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