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住院报销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准备好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就医证明(如果适用)。
提交材料
将准备好的药费单据和材料在每月1号至19号期间交到社保所大厅药费报销窗口。
审核过程
社保所工作人员审查后收取符合报销条件的单据,并让退休人员填写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两份,分别留存。
将录好的药费单据进行装订报盘,并由工作人员将药费单据和社保卡一同送去区医保中心上报。
报销和领取
审核通过后,将给予报销的退休人员的社保卡取回并让个人签字领取。
对于不符合报销条件的药费单据和社保卡,取回并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或不予报销的原因,退休人员补齐后重新报送医保中心。
二次报销
对于单位给予二次报销的退休人员,在其报销的药费达到退休医保存折后,本人前来登记并由工作人员去区医保中心打印《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
注意事项
报销比例与医院级别有关,70周岁以下为85%,70周岁以上为90%,最高可累计报销30万元。
住院转院需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并经医疗机构审核和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转诊转院费用由个人垫付,医疗结束后可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建议:
退休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报销材料,确保材料齐全无误,以便顺利完成报销流程。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补充材料,及时与社保所或医保中心沟通,以确保报销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