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鉴定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事故现场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需要报警,由交警进行现场勘察,并收集证据。
事故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
损失评估
委托价格认证中心或专业评估机构进行损失价格鉴定。
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还需通知保险公司。
鉴定时限
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
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延长7日。
重新鉴定
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时,可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重新鉴定应在10日内作出结论。
鉴定结论生效
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赔偿流程
根据鉴定结果和保险条款,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请注意,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