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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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金年缴纳额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所在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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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说明
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通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一般在1.5%至1.7%之间。
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计算方法:
如果存在季节性用工,应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年平均人数计算时,如果用工月数为6个月,则年平均用工人数 = 季节性用工人数 × (6/12)。
示例:
假设季节性用工人数为200人,年平均工资为99502.49元。
应缴纳残保金 = (201 × 1.5% - 0.83) × 99502.49 = 217412.94元。
请注意,以上计算方法和示例数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