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飞机时,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的规定,以下物品通常是不允许随身携带的,但可以在托运行李中托运: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及其仿制品;
爆炸物品、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管制刀具;
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气)、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
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等;
毒害品,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
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可能干扰机上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等。
允许托运的物品包括:
生活用刀(如菜刀、水果刀、大剪刀、剃刀等);
专业刀具(如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
体育用品(如带有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棒球棍等);
工具和其他可能用于危害航空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锐器、钝器;
液态物品,每种容器的总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且所有液体需放在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允许携带1个透明塑料袋。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根据航空公司的具体政策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规定有所变化。在准备行李前,建议您查阅具体航空公司的携带物品规定,以确保顺利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