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抵扣的计算遵循以下基本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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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其中: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在购买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额、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一定扣除率计算的税额等。
抵扣的具体项目及扣除率可能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有所调整。例如,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可能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税法规定和税率,以及您企业的具体情况,使用上述公式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