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确认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提交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申请伤残鉴定
经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在伤情治疗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提交材料包括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准备材料
身份证明(伤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资料(全套病历、检查报告、诊断证明等)。
事故证明(如适用,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
提交申请与缴费
携带材料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指定的服务机构,填写申请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受伤经过与鉴定项目。
提交材料并通过审核后按规定缴费。
接受检查
缴费后,服务机构安排时间并通知进行医学检查。
领取报告
鉴定完成后,根据通知领取劳动能力鉴定报告。
请注意,以上流程和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操作应以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