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建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操作流程如下:
使用范围
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本市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
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所购房屋总金额。
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身份证、结婚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申请。
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查询相关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情况,审核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查询单》。
申请人携带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查询单》,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出具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人带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比例的首付款税务发票,及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所需材料
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首付款税务发票。
《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书》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授权委托书》。
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与到账
公积金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提取条件。
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将以转账方式打到你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建议提前了解所在地区的公积金管理规定,包括提取条件、提取额度、提取方式等,以确保顺利办理提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