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暖气的开始时间通常遵循以下规定:
法定供暖时间:
多数地区规定的法定供暖时间是从每年的11月15日开始,持续到次年的3月15日结束,共计4个月。
提前供暖:
在一些地区,如果连续五天气温低于10℃或者秋季已经进入11月15日以后,地方政府可能会提前开始供暖。
延长供暖:
在春季,如果气温仍然较低,一些地区可能会适当延长供暖时间。
地区差异:
由于中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的供暖时间会有所不同,例如北方某些城市可能会从10月20日开始供暖,而新疆地区可能是从10月15日开始,持续到次年的4月15日。
特殊调整:
在遇到剧烈降温等极端天气时,地方政府有权提前或延长供暖时间。
地方政策:
例如,泰安肥城市和东平县在2024年将供暖时间提前至11月10日。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根据各地政府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关注当地热力公司的通知以获得最准确的供暖时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