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海关的规定,入境旅客携带个人自用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可以免税放行。具体规定如下:
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
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旅客进境时可以免税携带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2瓶(1.5升以下)。
对于来自港澳地区的旅客,可以免税携带香烟200支,或雪茄50支,或烟丝250克;免税12度以上酒精饮料限1瓶(0.75升以下)。
不满16周岁的旅客不能携带烟酒制品入境。
进出境携带的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应当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主动向海关申报。
请确保遵守这些规定,并在入境时如实申报您的物品,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