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农村田地纠纷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协商解决:
当事人之间可以直接进行协商,以达成共识。
调解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基层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仲裁解决:
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诉讼解决:
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仲裁申请不被受理,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处理土地纠纷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依照《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先由当地土地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不服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