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离职后股份的处理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
如果股东只是辞去兼任的其他职务,其股东身份及所持有的股权不受影响,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
股权转让给外部人
如果股东离职并且希望退股,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要得到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如果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时,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章程可能对股权转让有特别规定,应遵循章程的规定。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如果股东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则可能丧失持股资格,所持股份应当在离职后一个月内转让给公司。
如果原始股股东拒绝按规定转让股权,公司可能会采取强制措施,强制转让价格为该部分股份所对应的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并遵循《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