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裁员遵循以下流程:
提前通知:
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提出裁减方案:
用人单位需要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经济补偿办法。
征求职工意见:
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报告劳动行政部门:
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公布裁减方案:
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
解除劳动合同:
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依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裁员时不得裁减以下人员: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