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女职工的产假天数如下:
基本产假 :最少98天,包括产前15天的假期。难产情况:
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情况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
晚育奖励:
各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一些地区可能会额外增加产假天数,例如:
青海省:基本产假98天加上60天,总计158天。
安徽省:基本产假98天加上60天,总计158天。
陪产假:
部分地区如广东省为男方提供15天的陪产假。
请注意,各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规定,具体天数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公司规定确定。另外,产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