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借款人发现自己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债权人协商
向债权人说明自己的财务状况和无法按时偿还的原因。
请求给予宽限期或协商达成新的还款计划,如分期偿还。
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决还款事宜。
根据仲裁协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还款纠纷。
尽力履行还款义务
削减不必要的开支,增加收入筹集资金进行还款。
与债权人协商达成部分偿还的协议,表明还款意愿和诚意。
履行判决义务
如果法院判决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应积极履行。
如果确实无力一次性偿还全部债务,可与债权人协商达成分期还款或延期还款协议。
法院处理
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判决、强制执行等。
如果借款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其他途径
向亲朋好友求助或向银行申请贷款展期。
根据《民法典》第678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即可展期。
请注意,以上措施应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并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复杂性。如果需要更详细的指导或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